第四章 生鲜类商品常见问题判责标准

配送问题

1、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前取消订单,商家应在取得消费通同意后再发货的,否则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的,商家应向消费者全额退款(若订单中无法直接查询到取消订单的相关信息记录,需消费者提供发货前与商家沟通不发货的聊天记录);

2、商家超时发货(物流信息以快递官网为准)的,依据《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延迟发货处理。

3、消费者无正当理由拒收,导致生鲜类商品出现损伤、变质、腐烂死亡情形的,相关运费及商品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商家可不予退款;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因生鲜类商品的特殊性,商家应在7天内为消费者完成配送,买卖双方就配送周期有约定的以约定时间为准,如商家的配送周期超出7天或超出双方约定时间的,消费者有权拒收商品,商家应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

质量问题

生鲜类商品存在腐烂、重量短缺、大小不符三类情形的,分别作以下处置:

1、生鲜类商品存在大小不符或腐烂变质情形的,按其数量占商品总量的比例作部分或全部退款处理,具体判定如下:

商品腐烂变质及短缺程度 退款比例
30%以内 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30%退款(最高不高于30%)
30%~50% 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30%~50%退款(最高不高于50%)
50%~70% 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50%~70%退款(最高不高于70%)
70%以上 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70%~全额退款

2、生鲜类商品存在重量短缺,按短缺部分作相应比例部分退款。

生鲜类商品存在腐烂、重量短缺、大小不符情形,且情节严重的,优鲜集U物将视商品实际情形作出退货退款或退款处理。情节严重情况主要指如下:

1、商品大小不符、重量短缺及腐烂三类情形两两并存的;

2、商品存在大小不符或腐烂情形的,其数量超过商品总量百分之七十的;

3、商品存在异味、化冻、商品涨包/漏气等无法食用等情形的;

④、商家店铺内大量存在上述商品责任情形的。

除以上④条款外,对本条内容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就以下问题发起纠纷申请的,因生鲜商品的特殊性,为避免商品往返邮寄产生的损失,优鲜集U物依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定,如判定商品确实存在问题的,将支持为消费者退赔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商家承担。

1、海鲜类商品解冻后缩水、有泥沙等。

2、产品图片与实物不符:个头偏小、肉质肥瘦(如不够肥等)、腥味重等情况。

3、商品发错货。

以上情况,问题较轻时优鲜集U物优先联系消费者解释安抚,同时联系商家核实,必要时优鲜集U物可优先为消费者做适当补偿,相关费用由商家承担;

如因以上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相关运费及商品相应风险由商家承担。若商品已不适宜退货,则作退款处理,货物由商家自行联系消费者协商处置。

生鲜类商家不得销售临期商品(主要是指有包装的冷冻食品)

生鲜商家所售商品的剩余保质期天数应大于总保质期的1/5,如剩余保质期小于总保质期的1/5的,将视为商家所售商品为临期商品。

如消费者主张收到的商品为临期商品,且消费者可提供图片证明商品临期的,商家应对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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