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发货问题的举证责任

1、买卖双方就发货问题申请优鲜集U物介入后,优鲜集U物将依据承运人系统内的揽件记录的信息判定商家是否按本规范发货要求进行发货。如商家有异议的,可向优鲜集U物提供加盖承运人公章的证明(可证实商家实际的发货时间未违约)或与消费者约定发货时间的在线客服系统聊天记录等凭证,以便优鲜集U物处理。

2、如消费者表示没有收到商品但商家表示消费者已收到商品的,商家应向U物提供相应的发货凭证(如物流公司发货单)及消费者已签收的凭证(买家本人签收底单或买家授权第三方签收的加盖物流公司公章的证明等),以便核实。

3、如商家表示其按照与消费者约定的发货方式发货的,商家应提供与消费者约定发货方式的在线客服系统聊天记录等,以便核实。

4、如商家表示消费者订单填写的收货地址错误或不详细导致商品未按U物发货要求发货的,商家应提供消费者提供的地址信息有误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与消费者沟通记录、商品已返回的物流信息等,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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